原文:http://www.nytimes.com/2010/03/08/opinion/08krugman.html
作者: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
译者:任文科

对于金融危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这些理论要么极其荒唐,要么具有一定的可信度。有的人声称,自由派民主党人设法迫使银行贷款给不够资质的穷人(虽然控制国会的是共和党人);有的人坚信,奇异的金融工具增强了不确定性,导致欺诈行为丛生。不一而足。但我们真的了解真相吗?
如果仅仅是出于研究的目的,那么,这场危机的规模——许多国家都受到影响,虽然并非所有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用的。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些避免了最恶劣影响的国家,比如说加拿大,询问一下它们在哪些方面做得对:限制杠杆率、保护消费者,最重要的是,没有陷入一种彻底否认监管必要性的意识形态之中。我们也可以看看那些金融体制和政策似乎跟美国迥异,然而却遭受相同当量打击的国家,然后尝试着识别共有的原因。
现在,让我们谈谈爱尔兰的情况。
爱尔兰经济学家格雷戈里·康纳(Gregory Connor)、托马斯·弗莱文(Thomas Flavin)和布赖恩·奥凯利(Brian O’Kelly)在最新完成的一篇论文中指出:“在爱尔兰案例中,几乎所有促成美国危机的明显因素都难寻踪迹,” 反之亦然。然而,爱尔兰危机的形态却跟美国非常相似:巨大的房地产泡沫(都柏林房价的增长幅度比洛杉矶或迈阿密还要高),随后爆发的银行危机也都是通过昂贵的紧急救援行动才得以遏制。
美国右翼最爱提及的那些恶棍,爱尔兰一个也没有:既没有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也没有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这类非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公司。或许更令人惊奇的是,奇异的金融工具在危机中的作用并不重要:爱尔兰危机并不是一个由担保债务凭证(CDO)和信用违约掉期(CDS)主演的故事;它是一种老派的、平淡无奇的、由放纵行为酿成的恶果——银行给可疑的借款人提供大笔贷款,纳税人最终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美国与爱尔兰的情况究竟有何相似之处?这份新研究的作者提出了4项“‘深层次’的病因。”
其一就是非理性繁荣:在这两个国家,房屋购买者和贷款提供商坚信,按历史标准看已经直冲云霄的房地产价格,将持续上涨。
第二,两国都有巨额低息资金流入。美国的大多数低息资金来自中国;爱尔兰的低息资金主要来自欧元区其他国家(德国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资本输出国)。
第三,主要参与者都有冒巨大风险的动机,因为正面,他们赢;反面,其他人输。在爱尔兰,这种道德风险基本上都是私人层面上的:“无赖银行的负责人带着毫发无损的庞大财富光荣退休。”美国也有许许多多类似的事情:就如哈佛大学的卢西恩·别布丘克(Lucian Bebchuk)和其他人所指出的,倒闭的美国金融公司的高管们在他们的公司底朝天之前,获得了数亿美元“与业绩相关的”薪酬。
但是,爱尔兰和美国最显著的相似之处在于“监管层的轻率行为”:那些专司报银行平安之责的官员并没有做他们的本职工作。爱尔兰的监管者之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是由于这个国家当时正竭力吸引外国企业投资,部分是由于任人唯亲所致:银行家和房产开发商与执政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美国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但更大的问题是意识形态。在这个问题上,这篇论文的作者其实并没有说到点子上,他们强调的是美国政客对居者有其屋理想的鼓吹;是的,他们正是按照这个路数发表演讲,但这对于贷款提供者的动机产生不了多大影响。
真正重要的问题是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正是这种思想,驱使罗纳德·里根宣称,解除管制有助于解决吝啬的金融机构的问题——实际结果是巨大的损失,随后不得不依靠巨额纳税人资金实施紧急救援。也正是这种思想,驱使艾伦·格林斯潘言之凿凿地声称,衍生品的扩散其实加强了金融体系。监管者之所以忽视不断攀升的风险,也主要是拜这种意识形态所赐。
那么,我们能从体制截然不同的爱尔兰爆发了一场美国式金融危机这一事实上获得怎样的教益呢?主要的教益是,我们必须给予监管法规和监管者等量的关注度。我们当然要限制杠杆率以及证券化的使用(这也是加拿大做得正确的领域之一)。但如果这些措施不是由那些把向强大的银行家说不视作自己责任的人来执行,它们也就起不了任何作用。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在这一点上,加拿大又做对了),而不是将此项工作留给那些拥有其他优先事项的部门。不止于此,我们还需要彻底转变态度,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让银行家为所欲为是引发灾难的不二法门。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就不会从最近的历史中汲取教训——我们注定要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