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兰纳里•奥康纳喜欢喝可乐加咖啡。她送给妈妈雷金娜(Regina)一头骡子,当作母亲节礼物。她九点上床睡觉,还说她总是喜欢赖在床上。肯尼迪被刺杀后,她说:“我为这个总统感到难过,不过我喜欢那个新家伙。”小时候,她给她的鸡娃娃们做衣服并且梦想成为一个漫画家。
她勉为其难地远赴露德(Lourdes)朝圣,自称是去为她正在写作的小说《暴力夺魁》(“The Violent Bear It Away,”)祈祷,她把这部小说称为“呕心之作”(Opus Nauseous)。她把自己的每一部小说都称为“呕心之作”。《君子》(Esquire)杂志小说编辑拉斯特•希尔思(Rust Hills)在他编写的《1963年文学年表》中将她置于“炙热中心”之列。伊丽莎白•哈德威克(Elizabeth Hardwick)带她去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的寓所共进晚餐,席间,麦卡锡承认,圣餐饼是圣灵的象征,一个相当不错的象征。于是乎,弗兰纳里作出了她那闻名遐迩的回答:“哦,如果圣餐饼是他妈的象征,让它见鬼去吧。”
在亚都(Yaddo),哈德威克是这样描述她的:“她是一个相貌平平的未婚女孩,有点病病泱泱。她操着南方小镇的口音。。。唠唠叨叨。她牢骚满腹却又风趣诙谐。她才华横溢,极有天赋。”
她申请过几次古根汉姆基金,但从未成功。罗伯特•洛威尔(Robert Lowell)是她伟大的支持者和捍卫者,罗伯特•菲茨杰拉德(Robert Fitzgerald)和罗伯特•吉劳兹(Robert Giroux)也同样如此。作为菲茨杰拉德六个孩子的教母,她从来记不住孩子们的名字。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和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 Williams)令她“极为不爽”。而对于卡夫卡(Kafka),她无法卒读,至于被拿来与卡夫卡比较,她也懊恼不已。她也不怎么喜欢卡森•麦柯勒斯(Carson McCullers)。
尽管她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可她所有的性格几乎都是新教徒式的:鬼马、先验和救赎。她如饥似渴的阅读,虽然欣喜地发现了德日进(Teilhard de Chardin),但是她认为新教的神学家比天主教的神学家更胜一筹。她阅读了很多神学著作,因为她相信这会让她的写作更加无畏。当她去爱荷华州立大学作家讲习班的时候,她说,她“不知道报纸的广告栏有短篇小说。”然而,她就是在那儿迅速蹿红,成为耀眼的明星。“她的冷嘲热讽让男孩子们惊骇不已,”老师如是说。
在佐治亚州她母亲的农庄安德鲁西亚(Andalusia),她收集了各种鸟类:野鸭、鹌鹑、邮购的天鹅和孔雀。在基督教的艺术中,孔雀象征着永生和不朽的灵魂。她说她是出于“本能”而被孔雀这种鸟类吸引。她总是将孔雀翎寄给和她通信的人和朋友。在罗伯特•洛威尔的一次“躁狂发作”后,她寄给他一支长达五英尺的孔雀翎。没什么深刻印象,他说:“那就是我所需要的,一支孔雀翎而已。”

她是个种族笑话的行家里手。她认为,她的读者是“怀有敌意的”,“一位信仰基督教的作家需要采取越发暴力的方式让她的作品得以理解。”她在米利奇维尔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13年,大部分时间拄着拐杖,饱受狼疮肆虐她的骨骼和关节。她死于狼疮,她的父亲也是如此。有时候她也作画。她把自己画成一只雉鸡,她写到:“我非常喜欢雉鸡的样子。头上长着角,面孔似魔鬼。自画像是在病魔的长期折磨后……画成的……我一直服用可的松,这种药有副作用会让你的脸浮肿而形成所谓的月亮之脸,我的头发因为高烧大部分都掉光了,所以我看起来像极了自画像。我绘制自画像的时候,没有看镜中的自己或者是雉鸡。我知道我们都像什么。”
对于是否服用了大量可的松促使她得以完成了《智血》(“Wise Blood”),一直存在争议。这种药以活化心智为人熟知。她说:“可的松让你日思夜想。”一位评论家罗伯特•吉劳兹回忆道:“那是一部癫狂的作品,作者也癫狂异常。“
她得到的初吻,也许也是最后一吻,发生在1954年,来自一位男子。这名男子叫艾瑞克•兰(Erik Langkjaer),是一位年经而帅气的大学教科书推销员。他是这样描述那一吻的:“在我们的嘴唇接触的一霎那,我感觉到她的嘴唇缺乏弹性,好像没有血肉一般,结果就是,我自己的嘴唇触碰到她的牙齿而不是嘴唇,让我不禁有一种恍若死亡般不快的感觉,亲吻就戛然而止……我有一种亲吻骷髅的感觉,某种意义上讲,那是个让我胆颤心惊的经历。”
她一生写下了数以百计的书信。1979年,在她39岁香消玉陨15年后,许多的书信在她的故友罗伯特•菲茨杰拉德夫人即萨利•罗伯特编辑的《生存的习惯》(“The Habit of Being”)这一书简集中得以面世。菲茨杰拉德夫人在这本书的前言中坦陈,有一位评论家“异常刻薄地攻击道,‘任何脑袋进水的人都会给她写信并得到回信。’”关于这些书信,自己就擅长书信的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曾给吉劳兹写信道:“她是个如此令人钦佩和赞叹的少女!我做梦都没想到如此一遍又一遍地修订、改写并接受意见。”在佐治亚大学的档案馆中,有一部378页的小说《异教徒为何发怒》(“Why Do the Heathen Rage”),门廊一节居然包含了17个版本之多。
谁知道呢?谁又曾想到她那奇异不凡的一生、昙花怒放的生命轨迹和扑朔迷离的人生境遇呢?然而,实际上,很多已为世人所知。人们已经收集整理了她的许多书简、随笔散文和著述。她不厌其烦地谈论自己的作品、小说写作和文学教学。已经发表了成百上千的博士论文和批评分析,出版了几十本书对她作品的一字一行进行剖析、反复思考她那优雅、救赎、邪恶、爱情、超然和天启的力量。正如布瑞德•古奇(Brad Gooch)在《弗兰纳里传》(“Flannery”)一书中指出,她已经成为“一个女人的学术产业”。古奇通过写作这样一本宏大、冷静而彬彬有礼的传记,辛勤耕耘并让这一产业欣欣向荣。《城市诗人:弗兰克•奥哈拉的生活和时代》(“City Poet: The Life and Times of Frank O’Hara”)一书的作者,似乎充满好奇地选择阐释她作品的神学悲喜剧之丛并勇敢挑战奥康纳海量的知识宝库。奥哈拉附庸风雅的世界 – 古奇描述为一个冗长的“乱伦的狂热派对”——温文尔雅、狂野奔放、声名鹊起 ——不过是照搬奥康纳的绚烂多彩。不过,古奇是一个专业、宽厚而坚毅的人。接近拉瑞•里弗斯(Larry Rivers) 和约翰•阿什伯利(John Ashbery)大概要比把他自己和他的项目介绍给那些令人生畏的佐治亚女人们容易得多,她们照管着档案,守护着米利奇维尔的熊熊之火。
古奇说他之所以写这本传记,是因为萨利•菲茨杰拉德从未写过只言片语。幸好如此。每当追忆起她的朋友,菲茨杰拉德总有一种崇敬、保护、圣徒化的癖好,即使弗兰纳里分不清她的孩子。戒备、恭敬和审慎,菲茨杰拉德在《生存的习惯》这本书简集中包含的书信没有一封是弗兰纳里在北上简短而健康的时间写给母亲的。她毅然决然地说:“因为书简中一封那时候的信也没有(外观显示“Flannery”字样的一封也没有。),为了保持记录的连续性,她们之间日常交流和交谈本应提及下。”她没查明弗兰纳里“独一无二的诤友”神秘的“A”到底是谁。这位神秘的“A”想要“完全地不为人知”。多年来,对于“A”究竟是谁,一直众说纷纭。她是弗兰纳里水晶之恋的秘密吗?她成为了著名作家吗?后来揭示,她是亚特兰大的一个贝蒂•赫斯特(Betty Hester )——一位腼腆、肃穆的风骚女,“沉迷于上帝的不可知论者。”一个自称作家的烟鬼,带着一群猫照料她孀居的姑姑,克莱德(“Clyde”) ——这有点让人大失所望。经过密切通信和几次造访农庄,贝蒂坚持在她们的友谊进一步发展前告诉弗兰纳里她“恐怖的过去”。
她的母亲自杀身亡。
事实上,贝蒂已经看到她正在自杀,而邻居们都认为她就是“做做样子”,就没有阻止。
贝蒂曾在德国空军服役,但因与一名女子行为“不检点”而不太光彩地被开除出队伍。弗兰纳里泰然自若。令她尤为困扰的是贝蒂在受洗后不久贸然决定脱离教会。贝蒂日益痴迷埃利斯•默多克(Iris Murdoch)的小说,而弗兰纳里认为此人的作品“完全空洞乏味”。弗兰纳里离世几十年后,贝蒂描述她“以些许诡异的方式真正奇异地纯洁无瑕”。
确实真正奇异地纯洁无瑕。她病魔缠身直至步入坟墓,一生令人生畏、古板教条、机智诙谐、痴迷困扰和超乎寻常的勇敢。在医院里,她离世前的那个春天,她还在输血的间歇忙着写作 ——她开玩笑地说,她听到来自天籁的咏唱,但这歌声,反反复复,是“Clementine”—— 修改了非凡的短篇小说《启示录》(“Revelation”)的排版毛坯并完成了另一篇小说《帕克的后背》(“Parker’s Back”),她历时数年写作这本小说并反复修订。在她的作品中,她一直以来,始终如一地努力追求能提供“蕴义丰富”的影像和文字。
弗兰纳里是个异类,她的作品更是奇异,但古奇力图让这些作品在特定的背景下颇为正常。她乐于接待来访者。她喜欢炸虾和薄荷奶油派。她侥幸成功,她的朋友玛丽亚特•李(Maryat Lee)称之为“谋杀”,把她颇为自得小说中的母系家长比作她的母亲,雷金纳,她的“十字架”,以邪恶而创意的方式将她们消灭殆尽。(弗兰纳里向玛利亚特保证,“她(母亲)没读其任何一部小说”。)正如许多传记作家一样,古奇试图探寻生命的完整轮回,这是他的使命。他莫名其妙地迷上了弗兰纳里5岁时的一个电影短片,展示她“教会”一只鸡倒着走路。他再次提及那只怪鸟来结束这本传记,不过,现在童年时代头脑昏乱的小鸡已经成为奥康纳的“倒着走路的文学之鸡”——格格不入、滑稽可笑、凄凉悲惨、古灵精怪、荒诞不经。
弗兰纳里。有人问她为什么写作?她回答道:“因为我擅长写作。”她发现病患“比远赴欧洲更有教益。”她死后第二天就入土安葬。罗伯特•吉布兹给伊芙琳•沃(Evelyn Waugh)寄去一本《智血》,希望他能为这本书写推荐简介,沃是这样答复的:“我所能说的就是:‘如果这真是一个年轻姑娘的独立创作,那么这本书就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人们应该不要理会她对自己作品的断言,尽管最后几年,她不断试图解释自己的意图。 毫无疑问,她是一位颇受圣经影响的灵意作家。她对民权运动了无兴趣。” 收到请求要将她的一部小说搬上舞台后,她回信到:“我坚决反对的唯一事情就是有人会把我某个带点色彩的笨蛋变成一位英雄。”她认为自己和霍桑(Hawthorne) 同宗同源。她也把自己描绘为一个“13世纪”的人。据报道,她曾经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
乔伊•威廉姆斯著有四部小说和三部短篇小说集和一部散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