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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仇子明“通缉门”事件新进展 警方撤销对其刑事拘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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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MINDY O.Y. 2010年07月30日 21:13 原作者: 安德鲁·雅各布斯

在中国,新闻调查记者一方面得应付严格的审查关,一方面又被谴责受贿。但最近上海《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通缉的事件,突出了新闻调查记者与被调查方之间不断变化的交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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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中国,新闻调查记者一方面得应付严格的审查关,一方面又被谴责受贿。但最近上海《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通缉的事件,似乎带来了积极的转变。

对于28岁的记者仇子明来说,事情从一开始就不乐观。自浙江省遂昌县发出通缉令之后,仇子明便躲了起来。事发前,仇子明在《经济观察报》上连续发表了四篇文章,揭露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交易。《经济观察报》是一份颇受好评的周报。

7月28日,仇子明的同事行动起来,在网上发表文章,并且通过邮件传播此份通缉令的链接地址。中央电视台也报道了此事,揭露了这家于2004年上市的公司是如何利用政治关系来展开报复的。

在报道中,记者向公司代表人询问,公司是怎样使遂昌县公安局警察试图逮捕仇子明的。公司代表人答道:“(政府有关部门)也是出于对我们明星企业的关爱,他们有些地方会帮助我们,政府会帮我们操作很多事情。”

《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郭宏超说,得知对仇子明的迫害是官方批准的,全体工作人员都感到震惊。在采访中,郭宏超说道:“一家集团公司竟有这么大的权力,令人震惊。如果他们对报道本身有异议,有很多渠道可以沟通。或者他们可以直接起诉我们。”

仇子明可能已经藏起来了,但是他没有停笔,至少没有停下敲击手机键盘的拇指。7月28日,他在一处不为人知的地方发出微博信息,蔑视和嘲弄警察,还让警察去找他。他写道:“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这事不会完,我一定会让遂昌公安局向我道歉。”

事实上,仇子明做到了。7月29日,遂昌县公安局向仇子明道歉,更引人注意的是,公安局决定撤销对仇子明的通缉。《经济观察报》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因凯恩集团“诬告本报记者,致使本报声誉受损”,并且对记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报社正在考虑是否要起诉该集团公司。

仇子明在网上得到网民的大力支持,他的微博上有8000名粉丝,而他的事件也引发媒体的报道,纷纷表达对他的同情。

尽管凯恩集团很可能准备控告仇子明诽谤,但媒体分析家称,这一事件突出了新闻调查记者与被调查方之间不断变化的交涉规则。

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国际新闻与传播学系教授展江说,该事件标志了中国新闻报道的转变。中国的新闻报道受到内外牵制,在内,记者接受贿赂而取消报道负面新闻;在外,则要通过严格审查和来自其他方面的压力。展江表示,事件的最新进展不仅表明了公众舆论的力量在不断增大,也表明了中国法治有所进步。

他说,“媒体之间相互支持,在传媒的协助下,可以充分利用发挥公众舆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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