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前法官安德鲁•纳波利塔诺 Anderew Napolitiano,福克斯电视台的资深法律顾问。
翻译: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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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联邦法律。国会有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如果对于议案,他们的意见达成一致,便可把它交给总统去签署成为法律,或者被总统否决。国会的工作就是按照宪法,遵从宪法制定本国的法律。
“我们从英国赢得了独立后,殖民地想要设立一个中央政府。之前,我们从来没有一个中央政府,我们有13个政府,每块殖民地有一个政府。我们在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举行“美洲大陆国会”(The continental congress)会议,聘用乔治•华盛顿,给他军费开支,当时这个国会没有真正的权威。当大英帝国的人回英格兰后,这个国会很快就解散了。第一个政府,我们是由《邦联条款》限定的,设立了一个小国会和任期一年的轮值总统。但没有设立真正的一个中央政府。
真正的权力仍然留在各州政府手上,各州对出口的货物实行很重的关税。很快,要求建立一个新中央政府的呼声高涨。各州派自己的代表到费城起草一部宪法。毕竟,这13个州在他们各州举行的宪政大会上,接受了这部宪法。于是,新政府首先在纽约市开始运作,然后搬到费城,最后落在华盛顿特区。立宪者竭尽全力创造一个独特的且有限的联邦政府。所谓独特之处在于政府权力被明确界定,三个权力机关各自独立。
联邦政府不干涉各州事务,除非是为了打击恐怖分子。国会有两个代议机构组成。众议院由选民直接选出,目的就是为了在联邦政府里能有他们意见。每个州的代表数量是指定的,按照该州人口比例。
参议院由13个州的州议会分别选出的代表组成。这样在联邦政府中就有了各州的意见。每个州有两位参议员,现在也是如此。不过,现在的参议员是由该州选民直选产生的。
尽管宪法开文就说,我们就是人民(We the people )。实际上,我们指的是建立联邦政府的各州。由于各州不想放弃自己大部分的权力,立宪者谨慎地把新政府该有的权力列举了出来。
所有的这些权力都给了国会。因为国会职责是立法。总统的职责是执行法律,建立法院是为了解释这些法律。但是,联邦政府真正的权力是管制人们的行为,制定法律,这些权力都是宪法赋予国会的。
宪法规定国会只能在17种特定的权力范围设立法律,例如:州际贸易正常化,设立邮政局,招募陆军和海军,促进艺术,设立法院系统,铸造钱币,确定度量衡的标准,征收国内消费税。
宪法要求国会不要干预各州。不许征收收入税,国会是临时性的(part-time status),没有办事员。(注:即国会议员应大部分时间待在所代表区而不是国会山,这样可避免他们官僚化)
宪法的第九和第十修正案,作为权利法案的一部分很快加进来,条款清楚地说明,国会只有宪法中列举的某些权力,一切未授予的权力,保留给各州和人民行使。
但是,好景不长,同样是这些人,这些起草过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国会不得制定限制言论的法律的人,很快把批评总统和国会议员定为有罪。不久,国会设立了中央银行,这是美联储的前身,根本不管宪法并没有授权给国会这样做。
几代人之后,国会视奴隶制为合法,对家里的威士忌酒征税,管制麦农在自家院子种什么庄稼,无论那是为家人还是派别的用场,管制工人在工厂上班的年龄以及生意人对商品的定价,管制家里淋浴的水压够不够,海里可以捞多少龙虾等。
国会完全不管州际贸易法,甚至将某些商品流通定为非法。甚至说这样做的完全是为了保证州际贸易正常化。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他言之有理,国会没有吸引那些热爱自由的人,而是吸引了那些热爱权力的人,我们今天深受其害。宪法的通常意义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延伸扩展,如今,我们的国会认为自己可任意制定法律,任意管制人们的行为,随时征税,不用管宪法怎么说的。但是,宪法没有这样内容说,国会有权制定任何的法律。宪法对联邦政府的行为做了限制,明文规定只在17个领域给它授权,未授权的权力留给州政府。
实际上,如今各州已失去了他们所有的独立性,权力给了国会。这样国会只需要简单地,定期地命令各州,把政府想做的事做好,或者给他们钱,就像贿赂,让各州服从联邦政府的意志。
我们曾经期望国会能尊重各州的独立性,保障他们的自由,遵守宪法的约束。
只要国会依据宪法,在17种被赋予的权力范围内制定国家的法律,自由将得到保障。但是总统和高等法院的职责是,确保国会制定的这些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